国办发文督查各地“约法三章”情况

06.12.2013  14:15

  人民网北京12月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意见》包括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审批和监管、强化监察和审计、建立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鼓励社会监督、做好重点督查等七条内容。

  《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13〕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以下称“约法三章”)。这是新一届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党和政府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一些地方或部门还存在落实成效不明显、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查处,甚至继续审批和开工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情况,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为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负总责。要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反“约法三章”的问题。

   二、严格审批和监管。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审批行为。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审批,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完善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完善通过预算控制用人规模的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外事等部门要严格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批;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

   三、强化监察和审计。 各级监察、审计机关要将“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约法三章”贯彻落实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等审计中,要重点检查“约法三章”有关经费使用情况,切实纠正违规行为。

   四、建立报告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每年1月20日前,要将上一年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送国务院。要将“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报告“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鼓励社会监督。 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信访、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违反“约法三章”的典型案例或线索,对新闻媒体、群众举报和社会舆论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做好重点督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地区、本系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每年一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