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企领导需回避亲属任职 严禁父子兵现象
新华网济南3月31日电(记者陈灏)“夫妻店”“父子兵”……这是过去在一些国企中常见的现象,有些国企负责人滥用私权导致腐败发生。经济大省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要求省管国企负责人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规定的将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实施回避制度,能否从根源上杜绝“靠山吃山”的国企腐败现象?专家认为,此举可对国企负责人形成有效约束,减少利益输送,山东省可谓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是,仅凭一纸公文难以杜绝腐败。根治国企腐败、保护国有资产,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向“靠山吃山”坚决说不 一家企业竟清理出5600余家“亲密类”供应商
由于地域和历史原因,夫妻、父子在同一国企上班的情况并不鲜见。然而近年来一些国企负责人参与的“夫妻店”“父子兵”现象却不得不让人警惕,尤其是一些亲属还“傍着”国企负责人做生意,个别企业还针对负责人需求设置岗位进行“萝卜招聘”。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国资委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向这些“潜规则”说“不”。文件规定,山东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需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禁止和亲属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也不允许当亲属的“直接上司”;国企的人事、纪检、财务等敏感部门,禁止领导人员的亲属进入,即便是母公司领导人员的亲属也不允许。在公务回避方面,山东省禁止省管国企与本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原则上不允许与领导人员其他亲属及关系密切的私人朋友直接开展业务活动和进行交易活动。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调研员周岑昱介绍,山东省一些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以利益输送为代表的突出腐败问题:有的企业内部存在买官卖官、搞团伙的现象;有的国企领导利用手中权力在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牟利;有的家属子女靠山吃山,牟取私利。
“赫赫有名”的“齐鲁银行案”撂倒9名厅官,其背后是由资金掮客、企业高管和银行关键岗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亲属构成的利益输送链条,为伪造的票据和不应发放的贷款一路开绿灯,导致齐鲁银行蒙受巨额损失。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采购、销售等关键岗位回避制度的缺失,给国有资产带来巨大的损失。记者从山东省某国有能源企业了解到,去年这家企业实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清除掉“七大姑八大姨”式亲密关系的中间供应商足有5600多家。集中采购和清理中间利益环节带来的效果使物资采购价格同比降低15%,节约资金近18亿元。
2014年10月,山东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山东省国资委反馈巡视情况时,专门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反映较严重的问题:利用职务影响搞利益输送,在工程招投标、营销采购中打招呼,违规为亲朋拉存款,在项目投资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从严整治的同时,通过改革建立起制度性的约束机制。”周岑昱说,山东省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及报告说明制度,目的就是规范用权行为,防止利益输送,保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
腐败频发,回避制度重受管理层重视
国企高管“近亲”利益输送的问题,并不只在山东发生。一些大型央企也“问题缠身”。中央巡视组日前公布对中国联通等6家央企的巡视情况时指出,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反映较多,中国海运、中船集团、中国联通、中石化等企业均有涉及。
近年央企和地方国企落马的领导人员中,涉嫌通过亲属、朋友甚至情人“损公肥私”进行利益输送的比比皆是。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原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董事长侯行知、原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董事长徐龙等国企高管落马的背后,都有利益输送的影子。最常见的方式是,亲属开办“寄生公司”,“靠山吃山”专门承接国企的业务,抬高国企经营成本。
去年底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做客中纪委官网时表示,国企腐败的特点之一是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可以说是一人掌权全家迅速致富,“个人腐”造成“全家腐”。
值得反思的是,专门的约束制度并没有有效遏制这些利益输送行为。据了解,此前我国相关部门曾联合下发过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明令禁止“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但多年来效果并不明显。
在“八项规定”的约束和反腐重拳打击下,以回避制度制约腐败再度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近期表示,今年将针对央企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等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规定,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织密制度笼子,明规则才能驱逐“潜规则”
“在当前国企的治理结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回避制度对国企负责人用权可以形成有效约束,减少腐败行为。”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山东此举是通过建立明规则,来驱逐潜规则。”
“不只是负责人回避,企业内部也应该建立类似的回避制度。”山东一家大型国企的副总经理告诉记者,采购和销售从企业负责人或中层干部的亲戚朋友开设的公司、“中介机构”等中间环节经过,导致两头不见市场、成本虚高利润摊薄。让国企真正按照市场规律经营,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关键还在于落实,否则就只是一纸空文。”他强调。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说,还有一些腐败手段防不胜防。当前一些地区建立的回避制度,对国企领导人员亲属交叉任职、跨地区“腐败合作”、通过“朋友”进行利益输送这些行为的约束力相对有限。“国企反腐还需要织密制度的笼子。”
周岑昱认为,国企急需建立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将企业财务预决算、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他说,山东省已经要求所有省管企业自2016年开始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透明度。
“规范国企用权最有效的方式,是完善国企的治理结构,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张卫国说,当前国企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还不健全,作用发挥还不理想。应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打造“阳光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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