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企纪委书记将不再由企业提名、任职5年必须交流

17.03.2014  09:34

  【市属国企纪委书记·改革前】

  任职——由企业提名,大部分从企业内部产生

  职责——大多分管其他工作,主业无法突出

  考核——薪酬高低均由企业自主确定

  【市属国企纪委书记·改革后】

  任职——市国资委纪委提名、市纪委把关、市国资委党委任命

  职责——不再兼任与监督职责相冲突的工作职务,突出“监督、协助、办案”三项职责

  考核——市国资委纪委统一组织

  这几天,成都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和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正在进行任前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他们将马上到岗履行监督职责。至此,我市对12个市属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进行集中调整工作也将全面完成。

  与以往不同,此次调整的新任纪委书记不再由企业内部自行决定人选,而是由市国资委纪委提名、市纪委把关、市国资委党委任命。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市着手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纪委书记调整正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改革之后,我市对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薪酬,从而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改革势在必行——

   5家国企负责人被查 暴露监管漏洞

  近年来,市属国有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个尴尬的事实是,国有企业已成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2012年至今,我市已先后查处了工投集团、兴蓉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除了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外,也暴露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职责任务不明确、监督力量薄弱以及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改革以前,这些企业的纪委书记大多由企业内部产生,大部分还承担了其他业务工作,导致纪检监察主业不突出,监管力度不够。”在市国资委纪委综合处负责人看来,不仅如此,纪委书记薪金领多少、考核如何评也全由企业说了算,这也导致纪委书记缺少独立性和话语权。

  改革已势在必行。从去年底开始,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国资委认真剖析国企领导人员腐败案件高发原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国企纪委书记的选拔、分工、薪酬、考核等多个层面保证纪委书记敢于、善于监督国企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