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或将从高管薪酬“下手”
2012年银行高管薪酬总额降幅前十供图/CFP
开栏语:中国2020年前的政策路线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终于揭幕,并带来了极度惊艳:几乎学者呼吁的所有改革都得到了眷顾――IPO注册制、民营银行、土地改革、户籍、农民住宅等,就连国企改革也有重大理论创新。毫无疑问,可以预见未来的七年里,中国经济将进入再造阶段。那么,和我们息息相关的股市、楼市、金融等领域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在这场改革盛宴中,我们又该如何寻找机会?对此,本报根据《决定》中相关的内容进行系列解读报道。
国企高管以后不能随便拿高薪了
“以后,国企高管想随便就拿高薪可没有那么容易了。”昨天,对于《决定》中所涉及的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一位从事国资研究的专家表示,个别国企高管领取的高额薪酬,之所以让人感觉不合理和不舒服,其实还并不只是薪酬数字的表面问题,而是其特殊背景。“一方面,其企业家地位来自于类似官员的行政任命而非市场化选聘;另一方面,其在薪酬上却享受着市场化的成果。这种亦官亦商的职业待遇,自然就会让大家觉得不合理和不公平。”
“因此,要想有效规范国企高管薪酬,简单降薪并不能达到目的,关键是必须充分划清‘官’和‘商’的界限,充分利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这位专家表示,对于这一点,《决定》中已有明确说法――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提高红利上缴比例 控制国企盲目投资
对于《决定》中所提到的“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表示,全社会对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呼声已经很久了,“应进一步细化不同央企的上缴比例,要考虑到行业的差别、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经营水平,例如一些正在发展中的新兴产业和亏损的公益型国企,上缴比例就不宜过高。”
改组国资投资公司有利于国企向下放权
“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强调了央企集团对下属公司的放权。”一位国资专家表示,目前央企集团的行政气息较重,下属公司权责不对等,难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如果有条件的央企集团改组为资本运营的控股公司,下属企业就能发挥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此外,一些央企集团组成国资投资公司,有利于一些央企分拆出部分业务或项目引进民资,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同时,国资投资公司的建立,还可以较好地解决国资进退的问题,可以把效益不好的业务剥离出去。”
新闻内存
《决定》有关国有企业的条文
关键词:薪酬
原文: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关键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原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关键词:上缴红利
原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经济
原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本栏文/本报记者 陈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