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再出发 全面提升竞争力和活力

26.02.201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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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再出发 全面提升竞争力和活力

——省国资委负责人解读国有企业改革重点

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以规范的董事会为重点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权。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动由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加快国有资产监管的地方性立法进程,推进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摘自《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本报记者 董世梅

瞄准症结 激发国企改革内生动力

记者: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四川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出台的《决定》中,在国企改革领域有哪些重点突破?

刘国强(省国资委主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所作出的《决定》,指导性强,非常务实,开启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国有企业第一波改革是在20世纪90年代,四川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如何表现,《决定》设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决定》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方面是要推动企业改革创新,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是要优化国资监管,提高活力。无论是竞争力还是活力,都是要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从这个角度看,《决定》在国资国企改革方面,有高含金量的表述。比如,以规范的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的职权;明确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业绩考核等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进产权多元化,尤其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员工持股;还有就是优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等。

可以说,每一条都更加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加强调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激发国有企业改革的内生动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敢于放权 突出国有资本运作

记者:“从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这给国资监管提出哪些新要求?

刘国强:这更加突出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的性质,更加突出国有资本的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的角度来加强监管。

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需要对国资委目前承担的工作事项和现有的国资监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与必要调整,把应该由企业管理的全部交给企业,把市场能够决定的交给市场,社会有能力承担的放给社会。国资委要做到有为不越位、到位不缺位,管少管精管好,切实推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运营,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决定》对国有资本布局也提出要求,要引导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公共服务、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

在监管上,可以以组建或改组国资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契机,逐步建立“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国有企业”的监管模式,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管理经营所投资企业的国有资本。

目前,我们成立了深化国企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2014年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方案,对国资委相关的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修订完善《四川省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等。

积极稳妥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记者:在推进相关工作中,应该把握怎样的原则?

刘国强: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综合性、政策性、挑战性都很强。我们更应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到16个字:坚定不移,积极稳妥,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必须先谋而动,胆子要大,步子要稳。

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例,在顶层设计方面,按照中央、省委《决定》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要求,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积极研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整体方案,系统科学设计、积极稳妥推进,力争到2020年,大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今年选择4家国企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并探索职工入股,为下一步改革积累经验。为了统筹推进,将坚持一企一策。明确省国资委领导专门负责,督促指导企业抓好试点,确保取得实效。

改革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目的,底线是稳定。2014年,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超过20项,我们将秉承先易后难,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在取得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