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伪造签名报假账 贪污公款360余万元

22.08.2014  21:1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赵雨欣) 一个偶然的机会,成都某国企员工何江发现用“剪切”、“复印”的方式,便可伪造一张有领导签名的空白费用报销单,不仅如此,伪造的签名还能用于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短短7个月内,何江先后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多次伪造公司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签字,贪污公款360余万。随后,何江将贪污来的公款用于赌球和日常开销。

        22日,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以贪污罪判处何江12年有期徒刑。

        爱好赌球 男子伪造签名贪污公款

        何江(化名)是成都某国企员工,有10年工龄的他平日里主要负责办理公司工程项目款及其他资金的收取、工程项目各项分包、相关费用的支出等,并对上述业务产生的费用履行经办、报销、审核等手续。而在生活中,他还是个球迷,爱好赌球。

        检方指控,何江自2012年9月开始,利用其在公司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构采购合同、虚开发票,在付款审批单、转账票据上复印公司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签字的手段,先后贪污公款360余万元。随后,何江通过报账或提取现金,将公款转账到他人账户再转自其个人银行账户或由他人为其提取现金的方式据为己有。对于自己所犯贪污罪,何江表示并无异议,并称“这些钱都被用于赌球和日常开销了”。

        伪造“一把手”签字长达7个月,何江在报销时是如何蒙混过关的?检方在调查时发现,何江将主要领导及相关审核人员的签名截取并复印,随后自行伪造票据,再将复印好的领导签名加印上去。由于何江平日的工作范围,他拿着如此炮制出来的一份份报销单去公司财务部门报销,结果均轻松地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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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采用虚构采购合同、虚开发票,在付款审批单、转账票据上复印公司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签字的手段,侵吞360余万公款,并用于赌球和个人消费开支,直至案发,何江侵吞的公款仍未归还。但由于2013年5月何江主动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好。2014年8月22日,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何江有期徒刑12年。同时,记者了解到,截止目前,何江及其家属暂未提出上诉请求。

        “何江主要是参与国外足球联赛的赌博。”据本案检察官介绍,何江自2012年开始参与了地下赌球,持续有一年多,而侵吞公款也与赌球有关,“因资金缺乏,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创造’赌博资金”检察官说。

        何江的代理律师表示,“与他何江接触的这段日子,发现他其实是一个挺老实的人,可能就是贪玩了一些。不过赌球,的确不该”。 (文中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