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一妇女因对开放商不满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被判刑

25.11.2014  21:12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陈彦)近期,顺庆法院审结一起案子:何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受到刑罚。

  2013年5月27日20时许,因顺庆区某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就小区会所权属、物业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房产证要求补偿等问题发生争议处理未果,何某用一电子喊话器在“格兰星河湾”小区内大声呼喊,召集小区内业主来到小区会所外聚集。在人员聚集较多的情况下,何某不听从现场执勤民警的劝阻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劝导,又用喊话器向聚集的众业主喊话堵路,指挥近两百余名业主,采用丢锥形桶、扎人墙等方式,将此处的城市主干道玉带路南二段道路完全阻断,致使交通中断,大量车辆无法通行,持续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组织、指挥200多人阻塞城市交通主干道,致使交通中断长达两个多小时,情节严重,其行为系聚众犯罪,且为首要分子,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由于何某认罪态度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最终判处何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