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因丢枪被双开警察:望同仁以我为戒

26.04.2014  07:41

   新闻回放

   3.21”丢枪事件

  3月21日,岳池县公安局顾县镇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在非工作时间携带警务用枪,并于当晚将枪丢失,岳池警方当即介入调查并悬赏寻枪。

  3月29日,警方抓获两名未成年人黄某、吴某并起获被盗枪支。经查,3月21日晚,两少年将周震川停在娱乐场所外的私家车门窗撬开,从副驾驶座处的工具箱内,将一支64式手枪盗走,并藏于不远处的农田里。

  4月2日,岳池县公安局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会议,宣布对丢枪民警周震川的初步处理:自3月31日起至4月29日,先予停止执行职务30天;周震川身着便装在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4月3日,岳池县纪委、监察局公布:对丢枪事件直接责任民警顾县镇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4月25日,广安市纪委发布消息,周震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广安市纪委获悉,“3·21”丢枪案中的直接责任人顾县镇派出所原副所长周震川被双开,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今天上午刚刚宣布的决定。我现在和家人在一起。”昨天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拨通周震川的电话,可以明显感觉到他的情绪很低落。这是自成功找回被盗枪支后,周震川首度公开面对媒体,并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独家采访。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我想在家反省

  昨天上午,广安市纪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岳池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岳池县“3·21”丢枪案中的直接责任人顾县镇派出所原副所长周震川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顾县派出所负责人冯小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岳池县公安局分管顾县派出所的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军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经岳池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岳池县人民政府2014年4月23日同意,给予周震川开除公职处分。

  昨天上午,周震川知道了前述消息,“纪委委托局里宣布的这份处分决定。”电话里的周震川,语气低沉。他婉拒了与记者见面的请求,“我现在和家人在一起,这段时间,我想在家里好好反省,不方便和你见面”。

   事情出了,没想过逃避

  对不起家人同事

  随后,周震川通过电话接受了成都商报记者独家采访,首次披露了丢枪事件后的心路历程,以及他对警界同仁的一些忠告。

  成都商报:听说丢枪事件的处分决定已经出来了?

  周震川:今天(25日)上午宣布的。谢谢你们的关心,我已经够惨的了,这事是我一手造成,希望媒体和舆论能原谅我。我知道凡事都是先有因才有果的,事情出了我不能逃避也没想过逃避,我知道这个事情的严重性,我应当受到处罚,这是我一手造成的,所以我自当坦然地面对这一切。

  我现在想来真的很后悔,我的父母、家人是很无辜的,这个事情发生后,很对不起家人,还有关心自己的同事,感谢大家的辛苦,把枪支成功找回来了。

  成都商报:从丢枪到现在一个多月时间里,你是如何度过的呢?

  周震川:枪丢了那段时间,我就每天和同事一起寻找枪支,那段时间我心中真的有很强的负罪感,终日寝食难安,那毕竟是一个重大的治安隐患呐,所幸的是枪总算找回,我的良心好过了许多,但连累了那么多领导和弟兄们为寻枪没日没夜地辛劳,我心中真的好过意不去。被停职后,每天要到纪委配合调查,学习一些法律法规。

  成都商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周震川:现在已经回家了。接下来想好好在家里反省一下,然后理性地思考一下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并且多陪陪我的父母家人,他们已经为我承受了太多了,我对不起他们,欠他们的太多了。经过这个事情,也希望各位在岗的同仁以我为戒,保管好枪支,遵守各方面纪律,不要犯类似的错误。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王超

(原标题:岳池丢枪警察被双开:“望同仁以我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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