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某中学12人因品德好高考加分 回应称合规

28.07.2014  07:00

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黑龙江省某中学一个班级12人因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高考“加分”一事,当地教育部门回应称,“加分”说法不准确,相关评选过程符合规定。

这篇名为《黑龙江省高考家长诉求书》的网帖中提到,今年黑龙江省有328名考生因“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得“加分”,其中仅鸡西市某中学的一个班级就有12名,有网友称呼这个班级为“雷锋班”。

对此,鸡西市教育部门回应说,网上所说的“加分照顾”说法不准确,这些学生获得的照顾政策不是“加分”而是“优先录取”。鸡西市招生办在组织申报“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工作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鸡西市实际,要求只有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或市级好习惯示范生证书的考生,才可以申报。

鸡西市教育部门表示,参评三好学生和好习惯示范生的首要条件就是学生思想品德方面表现优秀。鸡西市招生办对学校出具的考生申报材料、表彰证书、事迹材料等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具备资格的考生进行了公示,无异议后报到黑龙江省招生办进行审核。

针对网民质疑的“雷锋班”有12人获得此项优先录取照顾政策,鸡西市教育部门解释说,是因为这个班级整体学生素质较高,“就像有些高中一个班级有好几个学生考上‘清华’‘北大’一样”。(记者 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