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回应民众期盼 四川省推进民生改革掠影

26.11.2013  18: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谓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新起点。11月15日播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总体部署的纲领性文件,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民生期盼。

  11月18日,四川省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省政府领导班子及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和重点,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好三中全会主要精神。联系四川省已经和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新型城镇化改革各项改革工作,总结分析经验,调整完善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思路和举措。

   推动“单独二胎”政策落地

  据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四川省人口生育率保持在相对较低水平,具备适度完善生育政策的现实基础。

  早在今年初,根据十八大关于“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就对全省18个市、126个县、256个样本点的15万育龄人群进行了抽样调查。随后又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了四川人口发展态势研究,并多次召开研讨会和座谈会。在听取包括育龄人群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和反复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全省生育政策完善建议方案。

  该负责人称,根据调查测算,四川省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新增人群和补偿生育总量不太大。加之受育龄人群的年龄、健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引导作用,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不会给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增加太大的压力。

  虽然国家没有为“单独”二胎政策安排统一时间表,由各省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但需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通过后,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目前,四川省的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正在依法有序、紧锣密鼓地推进之中。

  而据最新消息,日前四川省政府网站公示了四川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就包括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破除城乡壁垒

  早在今年5月,四川省公安厅就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放开大城市落户条件。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支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新人口管理,成都市已于2011年1月起在全市施行居住证制度,截至目前,成都已有188万人办理了居住证,享有医疗卫生、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等12项与成都市民同等的权益。此外,除成都市外,乐山市也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预计明年,四川全省居住证制度将全面铺开。而今年5月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据悉,《意见》加大了四川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力度,明确规定,一是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农村居民申请转为城镇居民的,只要本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二是放开大城市落户条件,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三是成都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制定落户政策,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该负责人表示,放宽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包括“租房入户”,吸引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这在过去是没有的,也是四川省户籍制度改革最大的亮点。

   打破高考现状

  多位教育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决定》中有关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的表述前加入了“探索”二字,这意味着这是未来高考改革趋势和方向,并非要求短期内全国实施。按照高考改革的惯例,一般会在某些省份先行、先试。而四川在高考改革上往往更为谨慎,都是在外省试点成熟的基础上才推行。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四川省内任何一项大的高考改革都需要经过多轮调研、论证后再开始,并且从改革公布到实施的周期最少3年。可以预见的是,目前的高中生肯定不会经历这些高考变化。但至于3年后四川高中会否取消文理分科、减少考试科目,还得看教育部的具体方案如何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