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通报5起“四风”案 两校长乱发钱物受处分

28.04.2015  11:5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袁婧)昨日,达州市纪委点名通报了5起“四风”典型案件,通川区第七中学校长何宝顺、万源市太平镇小学校长高加林均因违规向教职工发放钱物受到处分。

  据调查,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通川区第七中学使用学生食堂盈利收入以值班、加班等名义违规向教职工发放补助10.18万元,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何宝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0年至2013年,万源市太平镇小学以分餐费的形式违规向教师发放资金172万余元,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高加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万源市旧院中学原副校长王一森于2013年4月至6月,在参加达州市中小学校长任职和提高岗位培训期间邀请其他学员聚餐,后以“会务费”名义用白条在学校财务报销了该笔费用2000元,王一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聚餐费用。

  另有,宣汉县石铁乡斜水村支部书记朱怀波于2014年10月15日,违规为其小孩操办“满月酒”38桌,收受礼金252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达川区江阳乡原党委书记夏德喜于2013年5月,组织部分机关干部和村干部80余人,以工会选送先进分子疗养的名义,分两批次到云南丽江、大理等地公款旅游,夏德喜被免职并被立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