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6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8月23日,成都市纪委对外通报了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成华区万年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苏学江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冯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学习考察之名安排部分干部职工到外地公费旅游,苏学江、冯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领导职务,带队的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黄先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调整工作岗位,带队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何虹和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徐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有参加公费旅游人员退赔公费旅游全部费用。
2.青白江区祥福镇群众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唐仕富采取不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收款发票方式,将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侯区望江路街道郭家桥社区原党委副书记吴霞利用职务便利,故意隐匿、损毁部分社保专用票据,未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录入社保系统,截留医疗保险金和居民应享受的财政补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截留款项已全部上交,并赔偿参保人员住院后不能正常报销的医疗费用。
4.新都区农发局农技推广中心原主任王学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拖拉机补贴指标,并从中收受贿赂,已被新都区纪委立案调查,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崇州市崇阳街道石羊社区4组经济保管员吕真强利用保管本组征地补偿款存折账户之机,伙同他人虚列征地补偿款支出并予以私分,采用隐瞒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征地款存款利息收入据为己有,被崇州市崇阳街道纪工委立案调查。
6.邛崃市公安局平乐派出所辅警叶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为外地户籍人员办理居住证,收受办理汽车过户和上户“中介人”的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