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局采取“四项措施”持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26.02.2016  17:43

近日,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持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开创廉洁食药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是抓“两个责任”落实,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梳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领域和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督促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在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二是抓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贯彻执行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州委林书记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讲话和《党章》、党内两部“法规”,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道德修养和水平,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的氛围;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构建“不敢腐”的氛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加强对六大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做到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开展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推进反腐倡廉社会共治。

三是抓督查督办,织密制度的“笼子”。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精神和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八要十不准”)的行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盯紧财政资金划拨及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这“三条线”,严肃查处和纠正利用公权谋私利、案件处罚畸轻畸重、在监管服务单位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接受监管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金、礼品等行为。

四是抓服务,推进食药监管新常态。让监管任务的完成数量、质量成为监督常态,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紧盯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促使案件公平、公正、公开;营造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氛围,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