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局“四项措施”开展羊肉及羊肉制品专项行动
21.12.2016 12:3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羊肉及羊肉制品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眉山市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假冒伪劣、不合格羊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羊肉及羊肉制品专项整治专题会议,成立羊肉及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把手亲自牵头,分管领导主要抓,明确生产、流通、餐饮和稽查监管责任,采取 “四项措施”对全市羊肉及其制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要求,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严查无证照从事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严把质量关,确保上市羊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火锅店、自助餐厅、烧烤店等单位羊肉及其制品是否经过检疫,是否落实食品进销货台账管理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监督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等制度,确保销售的羊肉及其制品来源清、去向明,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羊肉、掺假羊肉、“三无”及过期羊肉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与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从屠宰到加工到流通市场再到餐饮单位环节的监管链条,从根本上杜绝病害羊肉、来源不明羊肉、未经检验检疫羊肉、“三无”及过期羊肉及其制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专项整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保证羊肉及其制品的质量安全。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1.12.2016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