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四结合”遏制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9.06.2015  11:26
     

  (1)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重点对“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和船舶船员配员是否不足、无证驾驶、人证不符等非法运输行为开展综合督查,对船舶配备救生设备和消防设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2)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中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真实掌控客渡船超载运输、冒险航行、枯水期和大雾天气是否执行“六不发航”标准及渡口、码头、客渡船现场监管情况。

  (3)检查执法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回头看”相结合。重点检查船舶船员和乡镇一线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管情况,从严查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砂石船舶跨航区运输等违法行为。

  (4)落实责任与有效整改相结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并督促整改,切实将通航水域施工作业、通航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自今年3月开展水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组、暗访组18个,出动巡查车艇221台次,出动检查人员1359人次,检查船舶802艘次,查处违法行为18起。(自贡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