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地税“四早四到位”全面实施纳税服务规范

15.10.2014  13:42
      为进一步构建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纳税人,泸州地税系统从10月起,通过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四早四到位”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推进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纳服春风“吹四季”。
      一是“早”部署,确保落实“到位”。为抓好《规范》的贯彻落实,由市局纳税服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将学习培训、文件清理、前后台衔接、完善配套设施等9个方面28条限时办结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并要求市局直属分局、各区县局及办税服务厅结合实际,根据《规范》要求对岗位设置、工作流程、管理模式和办理时限等方面做了相应调整,着力做好前置服务工作,确保《规范》的各项内容平稳落地。
      二是“早”培训,确保学习“到位”。9月下旬,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展开培训,就《规范》出台背景、重要意义、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开展交流讨论,现场解答相关问题。截至9月底,全市地税系统已完成对税务干部的全员培训。
      三是“早”明晰,确保执行“到位”。结合《规范》,市局要求对涉及地税的9大类共150余个服务事项进行深入学习,对每个服务事项具体指什么,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什么资料、应遵循怎样的办税流程都要熟识,并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格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是“早”沟通,确保协作“到位”。10月9-10日,市局召集各区县局、直属税务分局相关人员召开了《规范》运行情况反馈会议。会上,大家踊跃发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规范》提出的新要求与现行征管模式中需修正改进的方面及软件运行、表单规范、前后台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讨论,形成反馈报告提请省局做进一步完善,促进沟通交流及相互协作,推动《规范》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