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将不再发放房产证 并实行发新停旧

22.01.2016  09:44

        中新四川网1月21日电 (记者 何浠)记者21日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不动产统一登记仍是2016年四川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重点,并力争取得重大进展。

        据了解,2016年底前,整个四川范围都将颁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不再发旧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但过去已经登记的证书同等有效,只有在发生交易行为时,方才发新证停旧证。总之,会按照“发新才能停旧”的原则,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对老百姓来说主要指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这些都需要登记。具体而言,共有十项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015年,四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全部完成,比国家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但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的完成,只意味着做好了发新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四川也只有个别市(州)、县(市、区)实现了新证的颁发。所以2016年,四川国土资源系统将巩固拓展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快资料移交整合入库,加强统一登记窗口建设,建成运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全面具备颁发新证的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