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镇政府被责令修复生态

14.04.2018  11:33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3日讯(记者 刘佩佩)4月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四川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至诚镇人民政府违法履职一案”公开宣判。据悉,该案系四川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全国非试点地区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经查,通江县至诚镇政府将未分类的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2017年11月24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处理场镇生活垃圾,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2018年2月5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在巴州区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8年4月11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在杨柏法庭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支持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责令被告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至诚镇人民政府镇长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将增添措施积极整改,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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