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个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通过四部委“国考”

24.10.2014  14:02


现场验收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双流宣传部提供)

  人民网成都10月23日电 今日,经国家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门的联合检查验收,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正式通过国家验收,成为目前四川唯一一家保税物流中心。成都海关表示,这为四川、成都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新的平台。

  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选址成都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总用地面积0.09平方公里,总仓储面积50264平方米,1座综合配套服务楼,1座卡口,设置有专门的海关查验区、报关大厅、办公及休息用房,可有效满足银行、货代公司、报关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办公需求。

  该中心封关运作后,企业可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所在地海关报关;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中心环节退税;境外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给予保税。“这将缩短企业物流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副关长梁珊玲介绍。

  目前,成都天鑫洋集团已签约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投资建设国际贵金属保税库,四川航空、成都航空、中国商飞等均有意向入驻。

   链接:保税物流中心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可享受出口退税:物流中心外企业报关进入物流中心的货物,即国内的货物进入物流中心内,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海关按规定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企业凭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2、可享受进口免税:物流中心外企业从物流中心运出货物,即物流中心内的货物进入国内,视同进口,海关在货物出物流中心时,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对报关的货物按照现行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征收或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3、中心内交易免税: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4、保税仓储期限长: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有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可延期1年。

  5、仓储货物可简单加工:中心内企业可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6、仓储货物保税:对进出中心的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等,予以保税。

  7、中心内企业双重身份:中心内企业可享受代理报关和自理报关双重身份。(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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