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护陆生动物 “四川队”新添101种
4月8日,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保护珍稀动物,四川的脚步不会停下——在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上,四川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动物从原有的157种扩大至258种。这是该名录自1989年发布以来,首次进行系统更新调整。这对于保护中国生物多样性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如何让这些在蜀中大地栖息繁衍了动辄数百万年的物种继续和人类“做朋友”?未来的道路已经明确: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野生动物留下生活空间。
今年2月,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发布,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新版名录中,在四川有分布的动物有多少种?
记者从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获悉,根据协会日前完成的统计,四川现共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脊椎动物(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258种,在原有157种的基础上增加了101种。
具体来看,四川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兽类46种,占四川兽类总种数的19.8%,其中一级保护兽类22种,二级保护兽类24种,此次新增国家重点保护兽类7种;
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187种,占四川鸟类总种数的24.5%,其中一级保护鸟类有37种,二级保护鸟类有150种,此次新增国家重点保护鸟类71种;
现有国家重点保护爬行类动物6种,占四川爬行类总种数的5.6%,其中一级保护爬行类1种,二级保护爬行类5种,这6种国家重点保护爬行动物均为新增;
现有国家重点保护两栖类动物19种,占四川两栖类总种数的17.8%。其中一级保护两栖类1种,二级保护两栖类18种,此次新增国家重点保护两栖动物17种。
“纳入保护范围,有利于对动物的保护。”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冉江洪表示,近年来,四川打击非法盗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一系列措施,使得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得到较好保护和恢复。新版名录大幅调整,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管,科学制定相应配套管理措施,落实资金、技术、人员等保障;继续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科学认知,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记者 王代强 王成栋)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