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一批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21.01.2014  12:35
内容摘要: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日通报了近期查办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截止1月20日,四川已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件,移送公安机关8件,主要涉及成都、眉山、巴中、遂宁、德阳等地。

四川查获的病死猪。 钟欣 摄

执法人员查获假冒保健食品。 钟欣 摄

  中新网成都1月20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日通报了近期查办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截止1月20日,四川已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件,移送公安机关8件,主要涉及成都、眉山、巴中、遂宁、德阳等地。

  据了解,四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各地食药监部门狠抓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重点对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和高发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条件、食品标签标识、企业主体责任等加强监管,及时处置,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

  “我们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程度高、消费量大的国产、进口的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6类食品进行了抽样。”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主要是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非法添加、污染、超标或违规的罂粟壳、罗丹明B苏丹红、三聚氰胺、甜蜜素等15项指标进行检验。

  截止1月20日,第一阶段已抽取样品1457组,其中包括食用油、乳制品、白酒、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等。同时,各地食药部门还结合当地食品产业特点,对具有地方特色的肉制品、糖果、挂面、酱腌菜等食品也进行了抽样检验。“抽取样品正在由质检机构检验过程中,将适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及相关经营者。”该负责人表示。(完)

  四川查获的部分典型案件:

  1、涉嫌经营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案:

  2013年11月12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查获一批无中文标识、无检疫检验证明、涉嫌非法进口的牛羊肉产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立即赶赴乐山指导查处工作并抽检问题产品,经查,该批问题牛羊肉产品主要来自成都肉类冻制品批发市场。四川立即召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稽查总队和成华区、青白江区相关执法部门对府青路冻品市场、青白江银犁市场、郫县海霸王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查获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无中文标识的进口羊肚1000余件、进口羊肉31头、进口牛肉19件、牛羊肉产品126件。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冬至节日牛羊肉消费安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随即下发《关于开展进口牛羊肉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在全省部署为期20天的清查行动。各地加大摸排查处力度,深挖销售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案件线索,乐山、自贡、达州、巴中等地均查获了涉嫌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截止2014年1月6日,四川共查封扣押涉嫌非法进口牛羊肉产品90余吨,货值金额320余万元,立案调查41件,已结案3件,其中货值金额10万元以上的大案6件。

  2、获涉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3年年底,接群众举报:成都市青羊区某食品经营部聘请推销员以组织“网上团购”的名义向中老年人发宣传单,并用“华夏老年网”名义吸收会员销售假冒劣质保健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随即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为达到促销的目的,以会员可低价购买鸡蛋、奶、大米等食品以及采取会员积分、组织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促销方式,销售假冒生产企业和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冬虫夏草口服液”和“增强人体免疫白蛋白(中老年型)”1095盒,货值金额共计4000余元。2014年1月14日,稽查总队研究决定,对成都青羊区某食品经营部涉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3、什邡回澜镇非法经营生猪黑窝点:

  2014年1月10日下午,针对网民反映德阳什邡市存在“注水猪肉”黑窝点的重要舆情,四川立即组织食药局、工商局、畜牧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省、市、县三级联动,赶赴现场实施突击检查,一举端掉网民举报的涉嫌非法经营生猪及注水猪的“黑窝点”。

  经查,该“黑窝点”位于什邡市回澜镇慧剑村10组,卫生条件极差,初步查明当事人旷某长期非法收售生猪,从河南、山西等地以每吨1.5万元至1.7万元的价格购进生猪1000吨左右,再以每吨加价2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什邡、广汉等生猪屠宰点,经营额1300余万元,获取利润近20万元。目前,当事人旷某无证收售生猪经营场所已予以取缔,其非法经营生猪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4、成都“贵锋老妈蹄花店”添加非食用物质案。

  2013年底,执法人员在成都市东城根南街13号“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在其厨房内发现存有3瓶标示为“用于工业分析、化学实验的,纯度达AR分析纯级的亚硝酸钠”,执法人员当即进行查封扣押,实施现场检查,对正在销售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经查,“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谢蓉华、易高淑、郭普海等3人,为去除卤菜中淤血,让卤菜颜色更好看,于2013年7月至10月采购亚硝酸盐类产品,由厨师郭普海在制作卤菜加工时添加使用。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对可疑食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店经营的糖醋排骨、卤猪排骨、卤猪脚、卤珺把均含有亚硝酸钠。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谢蓉华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

  5、遂宁市齐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生产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食品案。

  2014年1月16日,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市公安局对位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片区龙池村11社的齐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汤臣爱、宝嘉丽、柚子熊、金贝康等4个品牌22个品种婴幼儿食品共计200余件、熟化米粉96袋2.4吨、标识为“雅姆蓝河牧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的空包装箱1144件(听),该公司未经许可,从事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物食品生产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6、巴中市捣毁假冒保健食品销售黑窝点案。

  2013年年底,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药店销售的“芷王牌怡神胶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涉嫌假冒,执法人员现场对其经营的440盒产品进行查封扣押。经查,“芷王牌怡神胶囊”产品外包装上所载明的批准文号持有者为“四川银发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查封产品均为假冒该公司保健食品。2013年11月以来,当事人岳某通过网络以6.5元/盒的价格从湖北王某处多次购得假冒“芷王牌怡神胶囊”,以12元/盒销售,至案发时已出售上百盒。王某在网络上以虚构湖北浩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网站,面向全国销售批号为“国食健字G20050112”的假冒保健食品“芷王牌怡神胶囊”,通过物流将大批上述假冒保健食品销往广西、湖北、山东、吉林、四川等地,涉案货值达900余万元。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巴中市食药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打假”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岳某,捣毁其经营窝点,现场缴获假冒保健食品400余盒,价值数万元。目前,岳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