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东肯定四川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镇)创建活动

30.10.2013  17:35
 

10月29日,20个城市(乡镇)齐聚蓉城,参加“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镇)”申述答辩会。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质量管理处处长王海东出席。参加申述论证会的20个代表团成员,分别由各地市分管质量工作的政府领导带队,质监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在2天的时间里,20个申报城市(镇)将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角逐。

王海东指出:四川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值得充分肯定。他说: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很有意义,既是推动质量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又是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出建设质量强国的具体举措,还是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必要要求。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2012年4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2013年,总局又对申报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行了验收。目前,全国有100个城市申请了“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筛选最终有25个城市总局通过了申报,主要分布于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的城市,直辖市的城区,县级的城市。四川的成都、宜宾、峨眉山、巴中、绵阳四个城市也积极参与了争创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今年9月,成都市获得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命名授牌。

王海东指出,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功能区,是建设质量强国的基础。在创建过程中,各地要结合实际,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制定明确清晰的城市质量发展规划,城市质量文化,把争创质量强市与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知名品牌建设、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一系列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相结合措施,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质量日益增长的需求。他要求,要通过申述论证会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了解论证会的目的和意义,提供展示质量工作的平台,注意书面审查和现场评议,点与面、评议与促进的结合,切实通过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建设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在全省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总局工作部署的延伸,是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省的基础,也是服务省委“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四川省实施质量兴川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争创“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镇)活动,全省3个县,2个县级市、7个区、12个镇共24个城市(镇)争创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经过材料审查,有20个城市(镇)进入申述答辩程序。申述论证会分为城市风采展、主体申述、补充陈述、答辩交流四个程序,由评审咨询专家现场评审,提出初审结论,四川省质监局将根据专家论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城市批准开展创建活动。获批城市在24个月内完成创建工作,经四川省质监局考核验收、公示后,授予“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镇)”称号。进入本次申述论证阶段的20个市(县),由各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或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推荐,并在征求地方人大、政协和城市百姓意见的基础上,向四川省质监局提出申请的城市。并对申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作实整个申办工作,申报材料、陈述材料一定要实是求实,我们这次申辩会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创新和承诺。二是申辩论证会是一个相互交流借鉴的过程,希望各市州分享成果。三是希望此次通过申报的城市,用心思考,持续改进,做出更多有效在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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