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货车入口计重上高速收费站名单公布

19.12.2013  16:13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19日消息 昨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二)》,就2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准许货车驶入的208个收费站准许货车驶入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告》要求,全省高速公路准许货车驶入的208个收费站应设置货车专用通道和计重设备,货车须通过专用通道(入口)计重后服从现场执法人员指挥,方能驶入高速公路,其它通道禁止货车通行。全省高速公路149个禁止货车进入的收费站,禁止装载货物的货车通行,军用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未装载货物的空车可以通行。

  据了解,本月21日起货运车辆须严格按规定通行高速公路,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2013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实施教育警告,从2014年1月1日起,一律按本公告严格执行。

  四川台记者马婧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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