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九条”打响扶贫攻坚战

03.09.2015  12:53

记者 廖鹏报道

  打赢扶贫攻坚战,财政资金在“”上保障是基础,在“”上创新是关键。对此,日前四川省财政厅出台了相关方案、四项机制及四个办法在内的九项财政扶贫政策。根据前期初步测算,按照四川省委明确的任务,财政未来五年要筹集资金超过1400亿元。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认为,资金缺乏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要制约瓶颈,必须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

  四川还发行了部分专项政府债券,特别针对扶贫领域一些项目,如交通、水利、城镇公共设施等,既符合专项债券发行的领域,又与扶贫开发工作高度相关。王一宏表示,四川省未来将继续做好专项债券的发行工作,用好这一工具,对于扶贫开发的持续资金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将扶贫工作与地方债、预算管理等财政改革进行深度融合,既可保障扶贫工作顺利进行,也为改革提供支撑和牵引。

  “财政收入增收渠道越加有限,支出项目越来越多,今后必须更多地引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希望省财政厅能更积极地研究出台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成都市财政局局长高翔提出自己的想法,对于“财九条”中的《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明确,着力运用财政奖补、贴息、分险、政策性担保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从直接补助,变为通过奖补、贴息等方式的引导性投入可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他建议,在扶贫开发领域,选取有市场空间的一些项目,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保障它们有长期稳定合理的盈利预期,可以有效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速度。

  据了解,四川省88个贫困县财力普遍薄弱。去年,贫困县的一般公共预算平均收入3.5亿元,比非贫困县平均低10.4亿元。“对扶贫攻坚来说,县级是主战场,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最了解贫困群体和乡村的需求和困难,给予他们空间,可以加强财政资金的精准性和创新性。”王一宏表示,这也符合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改革趋势。

  “财九条”中明确,四川省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下放项目资金管理审批权限,尽可能将资金和项目管理权赋予市县,允许县级在同类项目中,整合统筹使用相关渠道下达的补助资金。对贫困县,按照“四到县”原则,省级财政将更多采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方式将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是四川省创新性的改革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