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增持成都路桥要讲规矩

17.03.2016  11:45

 本报讯(记者 李龙俊)历时半年买入成都路桥股份超20%一举夺得大股东地位,自然人李勤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3月16日晚间,成都路桥公告称,四川证监局向李勤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要求整改。

  四川证监局主要针对李勤两方面违规发出警示函:一是李勤在增持成都路桥股份达到5%时及之后每增加5%时,均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买入成都路桥股份;二是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未按照有关规定由财务顾问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盖章、签字等。四川证监局要求李勤严格规范行为,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在耗资11.79亿元,获得成都路桥20.0554%股份后,李勤成为第一大股东。不过在3月11日成都路桥第一次股东大会上,他未能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认为,违法持股股东李勤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得行使表决权。

  公开资料显示,李勤是中迪禾邦董事长。中迪禾邦成立于2006年,从四川达州起家,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管理、酒店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十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