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媒体法治四川行—眉山法院"诉非衔接" 实现纠纷多元化解

11.08.2014  15:28

  “诉非衔接”即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12年5月,最高法院将眉山法院确定为全省唯一的“诉非衔接”改革试点中级法院,改革成效经最高法院中期评估位列全国第一;探索形成的诉讼辅导机制、“二培三接”衔接方法、“辅分调审”解纷流程、“三个案比”效果评价体系在全省推广,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眉山东坡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楼的诉讼服务中心,是诉非衔接工作的大前台,是集诉讼辅导、立案受理、司法确认、案件速裁、执行督促等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是诉讼服务和诉调对接。法院工作人员梁织圆介绍:

  “在试点工作中,我院探索了诉讼辅导工作,就是由法院专职辅导法官对当事人的诉讼常识,诉讼认知、纠纷解决办法进行辅导,实现纠纷的有效分流。2013年至今,来我院起诉的民商事纠纷1万1385件,最后仅有1016件较为复杂的案件,进入审判业务庭得到精心审理,从而提高了我院的服判息诉率,2013年,我院的服判息诉率为96.28%。“

  东坡区法院探索形成的“辅分调(tiao)审”的内部解纷流程,引导当事人选择最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使大部分纠纷在法院“前台”分流调解。东坡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李主任介绍:

  “他自己选择,如果他愿意诉前调解我们就会委派到相关的调节组织进行调解,如果她不接受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我们就安排专职调解法官来组织调解,如果他坚持进入诉讼,就立案进入审理,其中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就分流到诉裁庭进行速裁,如果案情复杂的就分流到审判庭审理。

  

  “诉非衔接”,不仅理顺了内部解纷流程,也优化了相对稀缺紧张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2013年,眉山两级法院的审判质效全部达到全国一流标准,整体处于全省第一方阵。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国成:

  “这两年我们一直围绕着建立一种诉调对接的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和保障措施来开展工作,实现几个方面的对接—人员对接,场地对接、机制对接、效益对接,实现了老百姓打官司和不打关司可以自由选择,实现了老百姓打官司低成本、高效率、好效果,老百姓很满意,分流后法院的审批质效也是全国一流。

  四川台记者王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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