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获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16.12.2013  11:14
核心提示:12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培训会上了解到,省政府已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川试点。   12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培训会上了解到,省政府已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川试点。

  根据备忘录,三方将加强协作,建立沟通机制,引导参与者有序参加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加强市场自律管理和服务,共同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陆肖马介绍,备忘录签署以后,我省境内符合2011年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未在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均有机会参与发行。这一债券的发行实行备案制,不对发行主体的财务和资产状况设限、产品不设统一标准,企业办理发行手续相对简单,耗时较短,产品交易起来也更灵活。

  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透露,去年我省有中小企业316万户,贡献全省60%左右的GDP。该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助于破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难题,对我省中小企业和经济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