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维护妇儿案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06.12.2016  22:0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 12月6日,省妇联在成都召开“四川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我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和儿童监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性侵儿童犯罪等十个典型案例。

十大案例包括:

“支持起诉撤销梅某某监护人资格”案

“青某夫妇诉青某某赡养纠纷”案

“刘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周某某被遗弃”案

“四名未成年人伙同抢劫”案

“邓某某故意杀人”案

“四川4.26系列拐卖儿童”案

“朱某诉李某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

“张某诉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案

“王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案。

据悉,十大案例是由省妇联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和省律师协会推选而出,反映了目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点难点,也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效果上体现了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这十大典型性案例的发布,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示范指引。

案例1

刘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案件基本情况

四川省某市乡镇小学教师刘某,自2012年起,利用自己教师身份,以关心学生学习、生活为由,多次单独找在校女学生小红(化名,12岁)到学校教学楼楼顶、教师宿舍内谈话,利用谈话之机对小红进行强奸和猥亵。另查明,刘某自2013年起,还多次以关心学习为由,在教室和办公室内对其他多名女生分别实施猥亵。案发后,刘某因强奸、猥亵儿童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典型意义

本案中,检察机关从个案出发,关怀被侵害的儿童,严惩施暴凶手,但并不止步于此,而是深挖犯罪根源,延伸检察职能,针对学校的制度不健全筑牢制度,针对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加强防范,充分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还校园一方净土。本案的办理,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帮助被害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及全面净化校园环境上工作细致,效果良好,为这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