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高校领导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08.07.2015  20:40

    新华网四川频道7月8日电(本网记者吴晓颖)记者8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将加强高校的内部经济审计工作,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中,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近年来,四川地方属高校的内审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内审机构独立设置较少,领导机制有待加强;审计人员少,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配备不足,临近退休年龄和新进人员占了相当比例;审计业务来源较为单一,基本由学校指定,审计部门立项、主动开展工作不够;审计方式较为单一,以事后监督性审计为主,事前、事中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投入不够,信息化程度不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近日出台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地方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分别从高校财务收支监督、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审计深度拓展、审计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覆盖了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各方面。

    记者看到,对经常出现经济问题的公款消费、科研经费、建设工程、学校资产4个方面,《意见》中明确要求,川内高校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公务接待等公务支出和行政会议、培训支出等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科研经费管理要重点关注外协经费划拨、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是否合规。

    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强工程造价、工程建设过程及控制的审计,要介入各项协议的签署,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开展工程造价的协审和抽查复核,重点监督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事项的履约情况、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分权制衡机制是否到位、工程拨款审查制度是否严格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