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组织入境旅游 单笔最高奖励40万元

05.03.2017  13:33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2017年全省旅游市场营销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旅发委和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大手笔奖励发展四川入境游的境内外旅行、省内景区和酒店等旅游企业。其中,单笔奖励最高为40万元,较去年翻了一倍。《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包括组织入境旅游奖励和境外宣传促销奖励两类。其中,组织入境旅游奖励包括天数总量和天数增量排名奖励两类。在四川登记注册,上一年度实际接待来川旅游境外游客人天数总量排名全省前十位的旅行社,将获得22万—40万元不等的奖励。上一年度实际接待来川旅游的境外游客不低于2000人天数,且人天数增量列全省前十位的旅行社,将获得2万—20万元不等的奖励。此外,在境外主要客源地投放四川旅游产品广告、自主或参加境外旅游促销、邀请主要客源地旅行商或媒体来川考察采风的旅游企业也将获得奖励或补助。

  吸引境外游客,今年省旅发委将全面开展品牌营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深化“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全球川菜名馆与四川美食之旅”等主题营销活动,力争境外营销中心达到10个,加大直航城市、国际友城落地营销力度。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体大会将于9月3日至10日在成都举办。

  联合区域营销是今年四川吸引国内游客的重点。今年与大香格里拉旅游营销联盟、丝绸之路旅游营销联盟、长江流域旅游营销联盟、黄河流域旅游营销联盟各成员单位,加强跨区域旅游产品设计,面向客源地联合开展宣传营销。(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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