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出台并实施

18.04.2022  22:06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18日电 (刘忠俊 陈永康 黄柳)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18日透露,已开始实施的《四川省征管保障办法》(下称:《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税费征管中的职责任务,对规范税费征管模式、构建多部门协作的共治共管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成都市温江区纳税服务大厅内忙着进行纳税申报的市民。刘忠俊摄

  据了解,四川开始实施的《保障办法》对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明确要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依托,建立“涉税涉费数据共享专区”,实行数据共享目录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加速推进四川省20多个部门(单位)与税务部门涉税涉费数据汇聚联通共享,共同拓展分析领域、加强数据应用,积极发挥涉税涉费数据在政府决策、税费征管等工作中的积极应用。

  税费执法监管方面,《保障办法》提出要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税费征管协同机制,创新探索税警联络合作机制、纳税人缴费人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协同推进跨部门联动执法、联合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财会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联合监管措施。

  税费服务协作方面,《保障办法》则推出了一系列深度协作服务措施,协作业务领域涵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办税缴费事项纳入“天府通办”、不动产登记办证流程“一窗通办”“全程网办”、纳税人退税退库压缩到账时间、推进出口退税“单一窗口”模式、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便利化、纳税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热线“一线通答”等事项。

  四川省税务局表示,已根据《保障办法》拟定了具体配套落实措施,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协同构建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调机制,开展部门间“数据破壁”行动,深化涉税涉费信息应用,联动开展税务监管,协同开展税费服务。(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