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确定殡葬改革试点地区 遗体接运火化等全免费

26.12.2017  11:31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5日讯(记者 周子铭)12月2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12月21日,四川省民政厅下发了《四川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省有序展开。到2020年底前,四川试点地区将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低价位骨灰盒提供、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全免费。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放)骨灰实现低偿服务或无偿服务。农村散埋乱葬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火化率得到明显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实现全面普及,以“互联网+殡葬服务”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各部门权责清晰,殡葬监管和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据悉,本次四川试点地区分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和省级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统称试点地区)。眉山市、广汉市、广安市前锋区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除甘孜州、阿坝州和已纳入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外,其余16个市(州)必须确定1个县(市、区),或全市(州)行政区域为省级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试点要求与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相同。

  根据《四川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内容,试点地区将根据本地区人口分布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会同发改、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编制本辖区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在对现有殡葬服务设施进行统筹整合、升级改造的同时,规划布局新建一批殡葬服务设施,做到每个县级城市有1个殡仪馆、1个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每个乡(镇)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坚持公墓适度发展的总体规划原则,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新建、迁建、扩建规模,引导其立足现有规模,向可循环使用的节地生态、立体式骨灰处理方式上转移。免除遗体接运、存放(冷藏)、火化、骨灰盒提供(200元以内)、骨灰寄存(1年以内)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墓位、墓穴、格位实行低偿或无偿提供,经营性公墓按规划墓穴总数的30%修建壁墓、地宫等立体式节地生态骨灰安放格位,以成本价向公民提供。

  同时民政部门将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探索将殡葬行业管理执法统一纳入政府综合执法机构统筹实施执法管理职能,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涉及占用土地、林地、市场行为查处、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等领域的职责,并建立实施绩效考评制度和责任落实追究机制。

  深化移风易俗变革。抓住春节、清明、中元节等重要时段,宣传网上寄哀思、鲜花祭祀等绿色祭祀理念,会同环保部门整治殡葬服务场所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和丧葬用品等行为。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媒体等作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公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论。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探索制定符合民政部要求的节地生态安葬标准规范,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可持续化,重拳惩治现有公墓修大墓、立大碑的问题。严格管理和监督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墓葬方式,积极推动树葬花葬草葬和立体式墓(格)位安葬安放方式,对土葬改革区要倡导不留坟头,或限制坟头面积、高度,不得用石材包坟。

  治理散埋乱葬问题。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火葬区骨灰和土葬改革遗体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安放。对已有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地区,一律要求进入公墓安葬,对目前尚未修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地区,要分片指定区域,相对集中安葬。对农村散埋乱葬的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减少存量、严控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