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确定十大主要河流河长及省级联络员单位

25.03.2017  11:36

  将建立“1+4”管理保护工作模式

  本报讯(记者 王成栋)我省十大主要河流的河长担任者均为省领导,并分别确认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以协助河长日常工作。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年底前厘清今后治理保护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四张清单,最终形成“1+4”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模式。这是记者3月24日从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获悉的。

  十大主要河流分别是:沱江、岷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青衣江、长江(金沙江)、大渡河、安宁河。这十大主要河流是四川最主要的地表径流,所流经区域是四川人口、城镇最为集中的区域,更是四川河流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落实路径上, 我省将对标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要求, 对十大主要河流按照“先构建、后完善,先实施、后规范”的思路,倒排各项工作进度。预计6月底前, 十大主要河流将出台省直部门和相应市级河长提出的年度工作四张清单,随后逐项分解至基层。

  为确保完成目标, 年内我省将依托现有的水文、水质监测站点,在十大主要河流率先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湖管理信息系统。今后工作中,将通过系统检测和数据分析监督各地落实情况。 我省还将不定期对各地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察。

  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 在省领导担任河长后,十大主要河流所流经的地区分级设立市(州)级、县(市、区)级和乡级河长。 流域内的湖泊原则上不设立河长,由湖泊所在地的河流河长负责。

  十大主要河流之外,省内其他河流也要在年底前全面落实河长制。目前,相关时间表已明确。具体而言,我省将在4月底前全面出台市、县、乡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明确各河(段)长。届时,相关河(段)长名单将同步分级分批公告。“年底前要将每条河湖的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前述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