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04号)要求,经研究,省厅决定在全省举办“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
11月23日至29日。
三、活动主题
落实政策促就业,强化服务助成功。
四、服务对象
(一)2014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见习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及技术支持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
(三)协办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技术支持:四川省人才网( www.scrc168.com )。
六、活动方式和内容
本 届服务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 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服务周期间,将使用统一标识、印制专门的宣传海报,发送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供举办相关活动及宣传报 道时统一使用。服务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要积极收集和整理本地区各类用人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需求信息,统一上传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后台数据库,在服务周期间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见附件1)。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大会暨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省厅定于服务周首日(11月23日),在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全省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大会暨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见附件2和附件3), 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各地要积极组织招聘单位参加招聘大会。有条件的市(州)在服务周期间,可根据实 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就业专场招聘会。相关高校要共同组织好现场招聘大会和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
(三)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 地要认真梳理国家、省上和本地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用好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宣传片《路在 脚下》,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场所循环播放,并将光盘送进高校、送进企业,还可结合实际,通过印制政策宣传手册或宣传单页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 读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熟知政策、用好政策。
(四)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各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就业信息。要建立招聘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辖区内招 聘信息联网共享,使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都能看到及时有效的招聘信息。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发布就业信息。
(五)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各 地要积极联系本地区高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联合当地高校做好离校前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求职能力。继续举办“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长校园行”活动,以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解答就业问题,帮助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自觉地把人生理想和社会需要紧 密结合起来。要组织就业指导专家,采用现场咨询结合远程网络、视频对话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就业指导。要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 法》、《社会保险法》,增强高校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结合实际,组织20名左右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开展招聘、演讲、就业指导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六)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各 地要积极落实和完善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创业直通车”活动,设立专门窗口,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减少办理环节,尽快帮 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开展创业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导师辅导等创业服务,帮助高校 毕业生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比赛活动,遴选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政策扶持。
(七)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地要主动联系辖区内各高校,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深入了解援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建立专门台账,制定详细的援助计划,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 务周活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厅成立专门的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张光伟同志任组长,厅就业促进处、政策 研究处、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就业局、省人才交流中心和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机构,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各地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外,还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对招聘单位的管理。各地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各地应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报道。为宣传推广服务周品牌,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有声有色的服务周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全省联动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扩大服务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服务周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及时上报总结材料。服务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服务周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为今后继续开展服务周活动积累经验。请各地将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和服务周总结材料于12月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 至[email protected] 。
省厅服务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省人才交流中心徐 娟
联系电话:(028)86139038 传真:(028)86140600
附件:1.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
2.关于参加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现场招聘大会的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3.省厅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安排
4.相关表格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1日
附件2关于参加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现场招聘大会的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doc
附件3省厅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安排.doc
附件4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