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首个环保法庭“镇守”巴中青山绿水

09.12.2013  09:13

四川首个环保法庭在巴中中院成立并投入运行,今后凡是涉及环境保护的的案件将全部集中审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巴中的山清水秀。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白川东)昨日,记者从巴中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2月2日,四川首个环保法庭在巴中中院成立并投入运行,今后凡是涉及环境保护的的案件将全部集中审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巴中的山清水秀,这也标志着巴中的环境司法保护走在了全省前列。

据了解,新成立的环保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模式,主要审理环境污染类、生态破坏类和涉及林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案件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同时也具有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工作的职能。

目前该环保法庭配备法官3名,书记员1名,暂无司法警察,现有的4名法庭成员均具有长期审理环境保护类案件的丰富经历。凡是环保类案件分到环保法庭后,将按相关法律规定,组成合议庭快审快结快执,确保最长不超过6个月办理完毕。

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负责人赖敏介绍,巴中环保法庭主要受理水污染、空气污染、放射性污染、噪声污染和环境破坏等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一般公益诉讼由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负责收集证据,承担举证责任。

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鉴定,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评估,对于个人环保诉讼,因环境污染鉴定和损害后果的评估等取证困难,所以目前暂不进行个人的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