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9.11.2013  22:59

每个学生毕业时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江芸涵) 11月29日,记者从全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估总结暨经验交流会上获悉,首批有195所学校被授予“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据悉,为加强对“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管理,省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今后,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要确保不低于10%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实现每个学生毕业时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的目标。

2012年7月,省教育厅启动了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旨在以示范学校创建为抓手,促进全省中小学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理念。截止今年5月,首批申报的631所学校中共有195所通过了专家组的现场评估,达到了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评估标准,被授予“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称号。

昨天,《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办法》分总则、申报认定、管理职责、学校任务、复查警示和附则共六章。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了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任务,其中有: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选先、培训等方面应和其它学科老师一视同仁;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应按规定计入工作量;组建形式多样的校级体育社团,每学期举办一次全体学生参与的学校综合性运动会;在学校公用经费中确保不低于10%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应切实面向全体学生,实现每个学生毕业时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的目标。

据悉,四川省按照“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不搞终身制”的原则,每三年对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进行一次督查。未保证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校取消其省级示范的资格,并通报全省。

【背景】

近年来,四川省始终坚持以增强学生体质为核心、以提高运动能力为基础,积极推进城镇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促进农村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表现在:按照课程计划开足体育课时的全省城区学校超过95%,农村和牧区学校已达80%;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得到落实,严格执行大课间活动不低于30分钟、落实每天一小时锻炼的学校超过80%;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城区学校和半数以上乡镇中心校体育场地实现了塑化和硬化,体育器材配备率和配备质量大幅提高,近两年新招聘体育教师近3000人;学生体质监测和体育考试有序推进,今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与上报率达95.4%,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全面实行,且体育成绩权重逐年提高,多数市州分值达到40—65分。

我省出台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指导意见 明确21个市州重点布局产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