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解读

19.04.2016  18:31
《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15-2020年)>实施方案》解读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四川省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该《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现阶段还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息息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出台相关保障政策,着力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和管理率、治疗率,为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通知》(川办函〔2013〕1号),把做好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民健康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老年痴呆症、儿童孤独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需加强,而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及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精神卫生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4号)(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国家“十三五”部署,深入推进四川精神卫生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联合起草了《实施方案》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规划》出台后,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等10部门对全省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立即着手启动《实施方案》起草编制工作。为使《实施方案》目标和策略更加符合我省实际,在全面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同时,委托省精神卫生中心就我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现状、服务需求、精神卫生人力资源与服务能力开展了调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目标和策略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等15个省级相关部门,21个市(州)卫生计生委(局)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专家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第一稿),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针对公示后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再报省政府。

三、《实施方案》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紧紧围绕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服务体系和网络,专业人员状况,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康复和救助,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防治能力,康复工作,社会氛围等方面,结合全省实际,细化为2017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性目标。

1.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每万人拥有精神科编制床位力争增加到4.6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六大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心理援助热线。50%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成立康复科开展院内康复,35%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所有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特殊场所成立心理辅导室。

2.2020年,70%的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建立省级精神卫生中心,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80%的市(州)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大众心理卫生知识宣传覆盖率超过50%。

四、《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

围绕目标实现,《实施方案》提出了6项重点策略与措施:

1.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完善省、市、县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全省精神卫生工作。

2.完善服务网络。针对当前全省专业机构能力薄弱现状,加快省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重点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县(市、区)的专科机构建设,支持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六大区域中心建设发展,加快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开设精神科(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防治和康复网络建设方面,明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的职责,制定并实施全省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改善我省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明显滞后的状况。

3.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是做好医学院校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强化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加大转岗培训、增加执业范围培训力度,改善当前精神卫生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另一方面,创新服务方式,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

4.落实救治救助。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做好患者的综合管理和治疗。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探索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特殊保障政策,实现患者救治救助的“一站式”服务。

5.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组成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

6.完善信息系统。统筹建设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

五、加强领导,确保《实施方案》有效落实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实施方案》一是要求各地要强化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职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保障运行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二是要求各级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突发事件心理救援等精神卫生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保障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特别是社会防治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津贴。三是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17年,要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效果评估。

  

附:精神障碍相关背景材料

 

精神障碍又称精神疾病,主要表现为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异常,并伴有生活技能与社会功能损害。世界卫生组织《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将精神障碍分为10大类72小类,近400种疾病,包括严重精神障碍和常见精神障碍。我国目前将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疾病列为严重精神障碍进行管理。常见精神障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以及酒精和药物依赖等。多数精神障碍病因未明,生物学早期检测指标和辅助诊断技术手段不多。疾病识别和诊断主要依据精神科专业人员对患者精神症状的掌握和分析,治疗主要通过药物等进行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