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在省级层面开展质量促进地方立法
引进先进品牌建设理念模式,推进品牌市场化发展和与国际接轨;建立“1+ N”质量促进政策措施体系,促进质量工作全面提升……9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提请大会审议的《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引发关注。
受省政府委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万鹏龙对条例草案进行说明时介绍,近年来,我省质量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前沿技术攻关力度不够、技术创新激励不足、品牌引领意识不强、竞争优势不明显等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解决。我省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质量促进地方立法,有利于建立现代质量治理体系,形成质量共治新格局;有利于提升全省质量竞争优势,筑牢高质量发展工作基础;有利于激发质量创新创造的热情,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草案共四十二条,包括总则、基础支撑、创新驱动、品牌引领、保障措施、监督考核、附则。强化质量基础的支撑作用是一大重点。条例草案从计量测试体系、标准供给体系、认证认可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满足产业升级发展和社会民生发展的需要。
条例草案注重发挥技术创新的关键作用,围绕促进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支持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以激发科技创新潜力,推动“四川造”产品走出去。
对品牌引领带动作用,条例草案给予重点关注,着力引进先进品牌建设理念模式,推进品牌市场化发展和与国际接轨,培育特色优势品牌,提升“四川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品牌建设新格局。
条例草案还着力加强质量促进的要素保障。一方面,突出正向激励引导,从质量增信融资、质量人才引进培养、政府质量奖励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激励市场主体参与质量促进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注重反向约束,从质量溯源管理、质量事故强制报告、质量信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质量考核督察等方面作出规定,倒逼市场主体改进提升质量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草案注重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四川制造、四川建造、四川服务”等重点领域,彰显地方特色。同时,在技术创新、标准体系、品牌建设、认证认可等方面,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符合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趋势,注重立法前瞻性。
考虑到各行各业的质量促进工作既存在共通性又存在特殊性,条例草案提出:建立“1+N”质量促进政策措施体系,着重解决质量促进共性问题,即通过一部条例管“总”的同时,又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管“分”,形成总分结合的法规政策体系,以有效促进我省质量工作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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