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
09.07.2014 11:10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通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2014年高考期间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资料图片)
作为四川省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场所,全省18257家学校食堂如何做到食品安全“零事故”?7月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由该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8月10日起实施。《办法》对学校食堂许可办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采购、贮存、加工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
明确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构建学校食堂“四位一体”责任体系
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去年我省曾发生两起较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3年四川省食品安全民意调查报告表明,群体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场地最多的是学校食堂。加之,我省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在食品安全保障上普遍存在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令学校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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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20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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