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处分决定全公示 严防执纪“打折扣”

21.12.2015  10:06

  年末,在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纪委公示栏上,一张“处分情况公示表”引起当地群众的关注和热议。内容是该县云峰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梁宸违规审批农村户口迁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况。有群众坦言,“以前只看到干部提拔的公示,没想到现在连干部受处分也要公示。”这是四川省堵塞执行漏洞,杜绝纪律处分“打白条”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由于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工资未按规定调整到位,还有部分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评优、评先甚至“带病提拔”。

  四川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雁飞表示:“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本身就是违纪行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纠正。

  今年9月,四川省纪委抽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业务骨干,对21个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某,2013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1月却被单位推荐评为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眉山市纪委发现问题后,要求该区按程序逐级报请有关部门取消王某的先进称号,并责成市文广新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给予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市文广新局新闻版权科科长予以批评教育。

  检查组从受检查单位、部门所作的9311人的处分中,抽查了2756人,发现问题636个,其中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不规范问题344个;职务、职级、工资调整不规范、不到位问题67个;处分期内未按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违规晋升职级工资、违规评先评优问题88个;未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纪处分问题58个。截至目前,四川省抽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9个责任单位和144名责任人实施了严肃问责。

  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结合当地情况,创新实施了一些有效的举措:

  成都市纪委出台了《成都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公示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市纪委监察局、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其党组织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都必须进行公示。攀枝花市东区纪委将近5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科级以上的公务员名单函告区委组织部,对相应人员在受处分期限内是否存在年终考核错误定档、是否存在违规提拔等情况进行仔细排查;将受处分在编人员的处分决定书再次抄送人社局,要求将相关执行情况归入档案。泸州市纪委从2011年开始就推行“处分执行告知卡制度”,处分决定一旦下达,市纪委就会给组织、人事等部门和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以及被处分人,附送一份处分执行告知卡。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纪委正联合职能部门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五位一体”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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