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回眸

25.01.2016  13:26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回眸

  1月1日,《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实施。22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制定“四川版”宪法宣誓制度,是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履职行权的一个缩影。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在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的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中主动作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中攻坚破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2015年11月6日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及随后出台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更为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指明了方向。

  立改废地方性法规21件,对45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一组组数据,记录了省人大常委会在法治四川征程上的蹄疾步稳。

  立法:提高质量强“筋骨

  这几天,《自贡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后,将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由常委会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出议案。”自贡市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获得地方立法权,将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无疑是2015年立法领域的一件大事。2015年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确定四川首批13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我省也成为新立法法实施后全国第一批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设区市数量最多的省份。“为确保立法质量,按照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积极稳妥,依法开展’的原则,成熟一个,确定一个,使立法法规定真正落到实、用得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说。

  一年来,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抓住四川纳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天府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的重大机遇,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改善、权力监督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和统筹协调我省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中涉及地方立法的事项,及时调整五年立法规划,增加行政监督、社会治理、文化发展等重点领域的项目24件,5件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项目被取消。

  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选题和建议:公布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建议,健全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凝聚社会共识,一批高质量的规章制度陆续诞生——

  推进经济建设,《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规相继制定修改;

  制定《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改《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系列法规的实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赢得社会广泛点赞。

  监督:增强实效通“血脉

  如何围绕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确立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打好脱贫攻坚战,啃下硬骨头?

  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并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条例》实施仅4个月,省人大常委会便采取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张东升、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分别率执法检查组赴16个市州,与村组干部、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致困原因、脱贫措施,督促《条例》在脱贫攻坚政策组合拳中真正起到法制保障和硬约束作用。

  就贯彻落实《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扎紧行权篱笆”;

  对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场进行法律法规内容抽查测试;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强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等,听取审议数十个专项工作报告……

  把人大监督与推动工作落实结合,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实效得到有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