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2014—2030)》修改意见的公示

21.01.2016  12:04

  为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经国务院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四川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为使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四川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将《四川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至2月22日(共30日)。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28--85535302  85568346(城乡规划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1日

《四川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