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2.02.2016  12:35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四川省疾控中心”)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疾控中心是2002年1月11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撤销省卫生防疫站、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和省结核病防治所基础上组建而成,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省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法承担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公共职能。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报名地点:四川省疾控中心人事处(行政楼4楼)。

  咨询电话:028-85589309。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及2寸免冠照片1张。

  2.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与公告中完全相符的应聘岗位。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名1个岗位。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证明专业方向的学籍卡及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鲜章)。

  6.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及要求。

  面试为现场答辩,面试内容包括责任心事业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7日。面试地点:四川省疾控中心行政楼二楼222会议室。

  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面试时间、地点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在四川省疾控中心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由四川省疾控中心规定期限,到指定医院完成规定项目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四川省疾控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疾控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四川省疾控中心收集汇总后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最终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核确认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589309    监督电话:028-85587210

  附件:1.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doc

     2.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