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地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稳步推进
一是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民族地区孤残儿童权益得到切实保障。2011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30号),确定了全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对孤儿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保障、成年后就业扶持和住房等方面的保障作了制度安排,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78元。2012年11月,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决定自2012年1月起为全国携带艾滋病病毒和患有艾滋病的儿童(统称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额度全额执行。2013年1月,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3〕13号),进一步规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加强资金保障,明确各级民政、财政、卫生部门职责,共同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截至2013年底,民族地区12347名孤儿和19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加强民族地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一是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古蔺县儿童福利院先后纳入“蓝天计划”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建成并陆续投入使用。二是结合国家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扶贫开发规划,积极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目前,甘孜州康北儿童福利院已建成投入使用,甘孜州康南儿童福利院和阿坝州第二儿童福利院已纳入国家发改委建设项目计划。三是实施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201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儿童福利院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3〕33号),要求各地成立市、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落实乡镇(街道)管理职责、建立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在全省形成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切实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及其监护人的监督管理。2013年、2014年省委、省政府把成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纳入“民生工程”,在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新建或依托现有福利机构成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目前,民族地区已成立3个州级、63个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截至2014年6月,民族地区有儿童福利院5个,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66个,床位数达1100余张。儿童福利机构较2005年底增加5个,床位数增加1080张,填补了民族地区儿童福利机构缺失的空白。通过推进儿童福利院建设,成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初步形成了儿童福利服务网络,极大改善了孤残儿童养育、康复治疗和特殊教育的条件,提高了全省孤残儿童保障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救助行动,民族地区孤残儿童得到有效救治。长效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从2004年项目实施以来,为民族地区福利机构内符合手术条件的孤残儿童实施康复手术130余例。为配合术后儿童康复工作,2008年在省肢体伤残康复中心、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建立了2个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并建立了省级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评估机制,开展福利机构内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工作。截至2014年6月,分期分批为民族地区福利机构内脑瘫儿童开展了78人次的康复训练。2008年启动实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重生行动”,2012年8月重生行动结束,共为民族地区700余名贫困家庭的唇腭裂儿童提供免费的康复手术。从2010年开始启动实施贫困家庭疝气儿童康复手术,截至2014年10月,为民族地区180余名贫困家庭的疝气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妥善做好了“5.12”汶川地震孤儿安置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民族地区地震孤儿“国寿爱心助养金”,2008年至今累计发放1243.98万元。
四是探索开展困境儿童救助保障,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指导攀枝花市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出台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别关爱帮扶行动的实施办法(试行)》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地立制、分标施保”的要求,将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外来务工家庭儿童及留守儿童、普通家庭中一二级残疾儿童纳入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保障范围,并制订了相应的帮扶措施。推动凉山州建立了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目前凉山州近2万名困境儿童在城乡低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35元,救助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开展“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指导凉山州布拖县、昭觉县、金阳县以建设村级“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并聘请村儿童福利主任,通过“善行凉山”全国公益平台,传递政策、链接资源,为贫困地区的儿童提供物质和情感支持,保障项目村儿童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