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

26.02.2014  18:02
        2月25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了2013年度全省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了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       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赵学谦主持会议。成都、攀枝花、眉山、阿坝4个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曲木史哈在讲话中对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一是重民生、保基本,民政民生保障功能更加突出。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四大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完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构筑了坚实的民政民生保障安全网。二是重基础、创制度,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去年一年,以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民政工作文件8件;制定了涉及民政业务工作、资金项目管理、机关内部建设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了敬老院等级达标试行标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规范和社会工作者保密要求等地方标准。三是重创新、抓重点,多项民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扩面覆盖率达到100%,成为全国6个既出台文件又实现县(市、区)全覆盖的省市之一;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居全国第6位;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法人登记率居全国第6位、西部省市区第1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数量居全国第4位;机构养老床位数居全国第3位;福彩销售67亿多元,增长14%,居全国第8位;争取中央财政社会组织项目补助资金量和项目数连续两年居全国各省(市、区)第1位;全国重点军供站比例居全国第1位;调整县级行政区划数量全国仅次于江苏省,增设两个县级市辖区属全国唯一。       曲木史哈指出,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加深了对做好四川民政工作的基本认识。一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既为民政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又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社会多元化日益凸显,在增强社会活力的同时,又迫切要求通过民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三是政治民主化稳步推进,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同时,又对民政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社会自治提出了新的要求。四是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速,既为民政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又对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五是民政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初具积累效应,已成为民政工作发展的主要障碍,必须加快推进改革创新。       曲木史哈强调,机遇与挑战并存,2014年民政工作要以实施“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新相关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以落实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为着力点,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各级民政干部队伍为保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开创民生事业新局面,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一是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减灾备灾和应急响应相配套、灾民救助和恢复重建相衔接的减灾救灾体系;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方向,以福利服务为载体,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水平;大力推进政府倡导支持、公众自愿参与、社会组织具体运作的慈善公益事业;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建立优抚安置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优抚对象、军休人员、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各地要从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建设和谐社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入手,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分类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深化以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督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居民自治,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承担公共服务的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逐步扩大直接登记范围,简化登记手续,重点培育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组织,鼓励发展与公共利益、基层自治等相关的组织。三是发展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必须把发展社会服务作为履行职能的着力点,创新社会服务体制、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改进社会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要按照“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大力推进区划体制创新和地名信息化服务,积极构建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婚姻登记服务体系,继续优化殡葬服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四是全面完成“4·20”芦山强烈地震恢复重建任务。五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增齐配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切实解决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做事的问题。       全省各市(州)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州)长、各市(州)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民政局局长,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