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年将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
我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名单日前确定,1217家单位进入示范创建阶段,其中省旅游局成为上榜的11个省级部门之一。记者昨(8)日从省旅游局获悉,近日,省旅游局以《四川省依法治旅纲要》为指南,制定了《四川省旅游局2015年依法治旅工作要点》,将从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学法用法4个方面推进我省旅游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今年将全面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工作。
启动立法调研《旅游条例》
《要点》明确,今年10月底和11月底前,省旅游局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分别开展《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论证以及《民宿管理办法》的前期研究。
据悉,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施行。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省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在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将全面启动《四川省旅游条例(修正)》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更好地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省旅游局将在今年全面梳理旅游行政执法依据并公布,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旅游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旅游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均在行政权力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记者获悉,《<四川省旅游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和实施办法》将于今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10月底前,将出台《四川省旅游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及过错追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查处旅游行业重大案件
省旅游局明确,要在今年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合法性审查等作为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省旅游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一批破坏我省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加大对行权平台运行廉政风险监测力度,确保行政处罚全过程坚持在行权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