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散居地区民族乡乡村振兴互观互学活动在攀枝花举办
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20日电 5月17日至19日,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攀枝花市举办全省散居地区民族乡乡村振兴互观互学活动。
这次活动旨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交流民族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验,促进民族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对民族工作的总体把握、分类指导、重点推动。
四川是民族工作大省,除民族自治地方外,在散居地区建有65个民族乡,涉及各族群众63万人,少数民族群众29万人。近年来,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工作力度,民族乡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为引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全面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活动采取现场参观学习和集中经验交流方式,先后到米易县撒莲镇青松林农业公园,新山傈僳族乡中山村、新山村,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混撒拉村、平地镇迤沙拉村进行了考察,尤其是当地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产业振兴带动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攀枝花特色、符合民族乡实际的乡村振兴之路,使大家深受启发。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达州市宣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绵阳市平武县白马藏族乡、宜宾市兴文县大坝苗族乡、泸州市古蔺县箭竹苗族乡的经验交流,展示了各地在推进民族乡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创新实践,在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治理好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做法。
图为活动现场。四川省民宗委供图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苏嘎尔布要求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下一步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抢抓发展机遇,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拼经济促发展,走出具有鲜明特色、符合各地实际的民族乡乡村振兴之路。
一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民族乡乡村振兴建设。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主动对标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聚焦民族地区“三农”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做好民族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分类精准帮扶,增强民族乡脱贫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自我造血能力,结合实际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民族乡保障粮食安全,提高民族类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加大产业振兴支持,扶持村集体经济做强,做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建设,发挥好民族类资金功能作用,助力民族乡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
二要增强文化认同聚力构筑民族乡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把民族传统节日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劳动技能培训,开展“科普文化进万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倡导健康文明的思想理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依法管理民族乡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三要打牢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民族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把民族乡基层治理放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大局去考量推动,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完善民族乡乡村治理体系,让民族乡村治理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示范村,把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推动、同向发力。依法治理民族乡事务,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创新“枫桥经验”,推行“石榴籽”调解工作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加强民族乡治理政策调查研究,让民族乡得到急需的政策支持发展。发挥民族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细化责任分工,提高部门联办效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民族乡乡村振兴工作。
四川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和部分区(县)民族宗教部门及散居地区65个民族乡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韩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