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实现四级全覆盖

04.02.2015  12:36
核心提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架构,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政府全部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明确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架构, 实现省、 市(州)、 县(市、 区)、 乡(镇)四级政府全部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针对一些地方的法律顾问团接触的多数是政府外围事务、 阶段性的工作, 发挥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意见》明确要求, 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向政府治理、 行政执法各个领域延伸, 由传统的法律咨询、 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 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转变政府职能、 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 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 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如何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 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 事中严格依法办事、 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 政府法律顾问要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 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要工作, 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涉法事务,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 政府法律顾问团要对重大工程、 重大经济项目、 重大投资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 可行性论证, 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 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在新兴领域、 重点领域、 民生领域和涉外领域积极拓展服务范畴、 提升服务质量, 创造良好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同时, 注重培育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中专家学者、 律师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帮助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和经济、 社会运行的真实状况, 依法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在人员结构上, 意见》明确, 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 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按照“人员精干、 优势互补、 理论与实践兼顾”原则, 多元化、 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 业务能力强、 专业水平高、 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 律师, 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补充力量。 同时, 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明确公职律师职能职责, 有机整合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