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协会议听取“两院”工作报告(直播实录)
1月19日上午9时,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去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 同比上升7.53%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 2013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去年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 判处罪犯2025人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去年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25人。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去年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
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25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加大诉前调解 化解芦山灾区涉灾矛盾纠纷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全省法院积极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
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
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审理国家赔偿案118件 决定赔偿9件 金额509.8万元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全省法院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去年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省首例判处“地沟油”案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仅在去年元旦、春节期间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和6年6个月,分别并处罚金100万元和80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
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50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小额诉讼案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到去年底,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高9.77个百分点。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
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高9.77个百分点。
防止冤假错案: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79件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加大执行: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加强自身建设: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全省法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全省法院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我省法院系统面临三大挑战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今年将采取措施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在1月19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将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2014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