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3年9月,成都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正式拉开序幕。经过一年的工作,近期,成都市工商局创建工作督导组,对辖区金牛、都江堰、崇州、温江和新都5个区(市)县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情况良好,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全民参与创建工作
各区(市)县强化了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创建工作负责人,成立了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都市分管工商的副市长亲自听取了创建工作汇报,要求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扎实开展好创建工作。崇州市工商局在创建工作中,主动向崇州市分管市领导汇报工作,副市长亲自参与部署创建无传销区(市)县工作;新都区构筑了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参与创建工作的协调机制,将打击传销、创建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中,使打击传销、创建工作由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由工商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了工作的新格局。都江堰市、温江、金牛区在创建活动中,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组织落实到位
在创建工作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商、公安、房管、社区、学校等成员单位职责。新都区制定了《新都区创建无传销物业小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无传销社区、物业小区、校园联席会议制度》、《工商所禁止传销日常监管职责》等制度;崇州市工商局局长亲自抓,执法局统一牵头,与各个成员单位、乡镇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结合崇州实际,统一调研,细化工作方案。都江堰市坚持以基层工商所、乡镇为单位,将创建工作,通过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结合传销易发社区、村镇和学校开展创建活动。温江区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传销人员信息统一由公安部门采集,对新入住社区的外籍人员统一由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并与工商部门互通共享,为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选点试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在创建工作中,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试点社区和校园,先行开展创建试点工作,摸索经验,以点带面。金牛区选择了友联社区、红花社区和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作为示范点;都江堰市选择了灌口镇杨柳河社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张家湾社区和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作为示范点;崇州市选择了街子镇天顺新村和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作为示范点;温江区选择了和盛镇柳岸社区、万春镇春江路社区和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作为示范点;新都区选择了三河回龙社区、大丰三元社区、马超社区、新中路社区和西南石油大学、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作为示范点。
示范点统一了门牌标识、制作了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镜框和宣传栏,确定了创建工作联络员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并张贴向社会公示,统一设置了创建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专用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宣传资料等。新都区还发出了《致出租屋业主一封信》、《致居民的一封信》,在物业小区、街头巷尾悬挂横幅等宣传活动,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这些工作的开展,为全市创建活动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在创建工作中,各区(县)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新都区在创建工作中,建立了“政府主导、目标管理、舆论引导、防打结合、部门协同、层级监管”的创建机制,为创建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创建工作中调整打击传销思路,由过去“以打为主,打防结合”转变为“以防为主,防打结合”。探索“五个一”为重点的监管机制,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将工商、公安部门打击传销联席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居民和流动人员,由社区、工商所、社区民警、巡防队员、楼(院)长经常性组织对居民楼检查,确保大多数流动人口和社区住户拥有这张卡片,以便及时发现传销活动,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一个联系点”,在社区建立独立的创建办公室,配备办公电脑、桌椅、统一形象标识;建立出租房屋、社区外来人员信息登记簿等,结合一张联系卡、《社区常住人口、出租屋信息栏》、公众聚集场所、外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工作人员对暂住人口了如指掌;做到“四知”,即知道什么人,干什么事,有什么资金来源,做什么活动,为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奠定了基础;通过“一份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外来人员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知识,揭露传销骗人本质,使群众正确认识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通过签订“一份责任书”,使区、镇(街道)、社区之间,工商、公安上下级之间,所与社区联络人员之间均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现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工作无缝管理;构建一个“监管网”,充分发挥工商系统打击传销网络平台功能,将已经办理的传销案件、传销组织者、参与者信息、举报传销线索等信息及时录入,使传销组织无处藏身。
创建“无传销区城市”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其目的是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就查,露头就打;一手抓防范,切实搞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向广度和深度发展。